⒈ 鉆營并充任。
引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編審·慎選戶長》:“從來報丁戶長多係積年奸遞、土棍鉆充,希圖取利。”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錢穀·僉糧里》:“其里排,往往地方猾棍、熟慣衙門者鉆充,或在城之豪蠹包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