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強行攤派。
引唐 陸贄 《貞元九年南郊大赦天下制》:“已后官司應有市糴者,各須先付價直,不得賒取抑配。”宋 蘇轍 《論雇河夫不便札子》:“兼訪聞河上人夫,亦自難得,名為和雇,實多抑配。”清 王夫之 《讀四書大全說·大學·補傳五》:“若 王介甫 散青苗錢,當其始散,或踴躍而愿得之,迨其既散,或亦因之而獲利,未嘗一出於抑配。”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二節:“官府還向商行抑配科差,或借口軍需,向商人借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