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打擊樂器。銅制,圓形,直徑約六、七寸,中心稍突起,以竹片或木片擊奏,發音清朗。常用於戲曲及民間鼓吹樂。
⒈ 打擊樂器。銅制,圓形,直徑約六、七寸,中心稍突起,以竹片或木片擊奏,發音清朗。常用于戲曲及民間鼓吹樂。
引宋 孟元老 《東京夢華錄·駕登寶津樓諸軍呈百戲》:“有假面長髯展裹緑袍鞾簡如 鐘馗 像者,傍一人以小鑼相招和舞步,謂之舞判。”
《北京晚報》1983.9.16:“清脆文雅、聽起來和諧悅耳的小鑼,也叫手鑼,常用于比較輕松歡快的喜劇場面。”
⒈ 樂器名。形似鑼而較小,以銅制成,中間略凸,直徑約六、七寸,屬打擊樂器。演奏時,左手持鑼,右手持一木片敲擊鑼面。多用于國劇中配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