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允許。
引《魏書·高聰傳》:“乃因 皓 啟請 青州鎮(zhèn) 下治中公廨,以為私宅,又乞水田數(shù)十頃,皆被遂許。”《魏書·術(shù)藝傳·江式》:“脫蒙遂許,冀省百氏之觀,而同文字之域,典書祕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