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帝王御用的醫官。
引《資治通鑒·梁武帝天監七年》:“三月,戊子, 魏 皇子 昌 卒,侍御師 王顯 失於療治。”胡三省 注:“醫師侍御左右,因以名官。 后魏 之制,太醫令屬太常,掌醫藥;而門下省別有尚藥局侍御師,蓋今之御醫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