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徹底審問。
引《漢書·胡建傳》:“知吏賊傷奴,辟報故不窮審。”顏師古 注:“言為游徼避罪而妄報文書,故不窮治也。”《北齊書·蘇瓊傳》:“所疑賊并已拷伏,失物家并識認,唯不獲盜贜。 文襄 付 瓊 更令窮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