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攜帶家眷。
引宋 無名氏 《燈下閑談》卷上:“有商人 劉損 挈家乘巨船,自 江夏 至 揚州。”《醒世恒言·小水灣天狐貽書》:“因 安祿山 作亂,車駕幸 蜀,在下挈家避難 江 南。”清 戴名世 《薛大觀傳》:“大觀 曰:‘此 李氏 之官也,非 明 官也。’於是挈家隱居城北之 黑龍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