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昧死,冒著死罪。沒,通“昧”。
引《戰國策·趙策四》:“老臣賤息 舒祺,最少,不肖;而臣衰,竊愛憐之,愿令得補黑衣之數,以衛王宮。沒死以聞。”吳師道 補正:“沒,《史》作‘昧’。”《后漢書·皇甫規傳》:“臣不勝至誠,沒死自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