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受。
引《后漢書·靈帝紀》:“四年春正月,初置 騄驥廏 丞,領受郡國調馬。”《醒世恒言·吳衙內鄰舟赴約》:“遂將金戒指二枚,玉簪一隻,交付童兒,覷空致意此女,懇求相會。此女欣然領受,解腰間繡囊相答。”茅盾 《無題》一:“丈夫覺得逃不過那‘物質’的糾纏了,便把雙臂抱在胸前,低了頭,準備耐心領受。”葉圣陶 《城中》:“想常常到先生那邊去討教,領受先生的寶貴的經驗。”
例如:「災民懷著感激的心情領受了賑濟物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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