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官府攤派正項賦稅外的臨時加稅。
引《舊唐書·裴耀卿傳》:“車駕東巡,州當大路,道里綿長,而戶口寡弱, 耀卿 躬自條理,科配得所。”《舊五代史·梁書·太祖紀四》:“所在長吏放雜差役,兩稅外不得妄有科配?!?br />宋 葉適 《林伯和墓志銘》:“伯和 白帥,特免和糴、折變及餘科配,鄉賴以蘇。”
⒈ 按戶口、田畝或區域,責令人民攤派的臨時稅。
引《舊唐書·卷九八·裴耀卿傳》:「耀卿躬自條理,科配得所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