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兩家通婚后,尊長對姻親晩輩的自稱。
⒈ 舊時兩家通婚后,尊長對姻親晚輩的自稱。
引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三八回:“自此兩家,都下眷生名字,稱呼親家。”清 許旭 《閩中紀略》:“而今制府乃 文肅 之子,其侄又 耿王 之妹壻,故凡書函往來, 耿 稱晚生, 范 稱眷生,無相間也。”
⒈ 舊時姻親的長輩對晚輩的自稱。
引《金瓶梅·第三八回》:「自此兩家都下眷生名字,稱呼親家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