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惠賜。
引《書·無逸》:“懷保小民,惠鮮鰥寡。”蔡沉 集傳:“惠鮮云者,鰥寡之人,垂首喪氣,賚予賙給之,使之有生意也。”俞樾 《群經平議·尚書四》:“‘惠鮮鰥寡’猶云‘惠賜鰥寡’,正與‘懷保小民’一律……若以‘鮮鰥寡’三字連文,與上句不一律矣。 蔡 傳曰:‘於小民則懷保之,於鰥寡則惠鮮之。’甚得經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