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跪在別人門前,表示謝罪或求乞。
引明 馮夢龍 《雙雄記·公庭初枉》:“我等是饑民,特來跪門。”《三俠五義》第五五回:“丁母 道:‘我也不管你們知道不知道。那怕你們上 陷空島 跪門去呢,我只要我的好好女婿便了。’”
⒈ 跪在他人的門口。
例如:「跪門認錯大可不必,只要你誠心改過就可以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