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違背自然規(guī)律所受的刑罰。
引《莊子·列御寇》:“自是,有德者以不知也,而況有道者乎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。”郭象 注:“仍自然之能以為己功者,逃天者也,故形戮及之。”成玄英 疏:“不知物性自爾,矜為己功者,逃遁天然之理也,既乖造化,故形戮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