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結婚后男子到女方家里落戶。
英marry into and live with one's bride's family;
⒈ 即入贅。男方到女方家成婚,并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。因同成婚后女方到男方居住,并成為其家庭成員的我國傳統習慣相反,故稱。
引劉紹棠 《瓜棚柳巷》:“柳梢青 是個更名改姓的倒插門女婿,在這一家里地位最低。”
⒈ 舊時稱男子至女方家里結婚并居住下來。即入贅。也作「倒踏門」。
例如:「堂堂男子漢大丈夫,怎好意思做這倒插門的女婿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