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類事物的共稱。與“專名”相對。如鳥、獸是公名,而鴉、鵲、虎、豹為專名。
引郭沫若 《文藝論集續集·革命與文學》:“這樣一來,我們可以知道文學的這個公名中包含著兩個范疇:一個是革命的文學,一個是反革命的文學。”
⒈ 文法上指屬于一般事物的非專用名稱,為同類之物的公共名詞。如人、鳥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