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東方的事務。
⒈ 東方的事務。此指當時與東方鄰國 朝鮮 之間的事宜。參閱《明史·張位傳》。
引《晉書·宣帝紀》:“天子自 廣陵 還 洛陽,詔帝曰:‘吾東,撫軍當總西事;吾西,撫軍當總東事?!妒堑哿翩?許昌?!?br />此指東方的軍務。 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補遺·刑部·重刊<閨范>序》:“至 癸卯 妖書起,上密旨忽問 陳矩 :‘ 張位 怎么打發了?’蓋舊疑未釋也。 矩 回奏云:‘以東事打發?!弦馐冀?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