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悲哀和歡樂失之過分的音樂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:“凡建國,禁其淫聲,過聲,兇聲,慢聲。”鄭玄 注:“過聲,失哀樂之節?!?br />元 陸友 《研北雜志》卷四:“若教樂,淫聲、過聲、兇聲、漫聲皆禁之,淫聲若 鄭 衛 之音,過聲若哀樂之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