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官家的園林。
例(任誠王澄)表減公園之地,以給無業貧口。——《魏書·景穆十二王·任城王傳》
英park;
⒉ 城市或市鎮經管作為風景區,供公眾游憩用的一片土地。
例北海公園。森林公園。
引《魏書·任城王傳》:“﹝ 元澄 ﹞又明黜陟賞罰之法,表減公園之地以給無業貧口。”
⒉ 供群眾游樂、休息以及進行文娛體育活動的公共園林。公園布局形式有自然式、規則式和混合式等。
⒈ 經過造園處理或保留其自然狀態,以作為公眾戶外游憩及享受大自然的特定場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