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符節印信等憑證物的統稱。
引《新唐書·百官志一》:“禮部郎中、員外郎,掌禮樂、學校、衣冠、符印、表疏、圖書、冊命、祥瑞、鋪設,及百官、宮人喪葬贈賻之數,為尚書侍郎之貳。”《新五代史·雜傳三·盧光稠譚全播》:“光稠 病,以符印屬 全播,全播 不受。”
⒈ 兵符印信。
引《五代史平話·唐史·卷上》:「軍士怨怒,將段文楚殺了;送符印,迎請李克用做留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