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官府。
引《舊五代史·唐書·羅貫傳》:“及 貫 授命,持本朝事體,奉 全義 稍慢,部民為府司庇護(hù)者,必奏正之。”《醒世恒言·李玉英獄中訟冤》:“府司著令民間挨家呈報(bào),如有隱匿,罪及鄰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