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天的陽光。
⒈ 唐 代貢賦之一種。
引《新唐書·食貨志一》:“中書令 李林甫 以租庸、丁防、和糴、春綵、稅草無定法,歲為旨符,遣使一告,費(fèi)紙五十餘萬。”《資治通鑒·唐肅宗至德元年》:“會(huì) 成都 貢春綵十餘萬匹,至 扶風(fēng),上命悉陳之於庭。”清 洪昇 《長(zhǎng)生殿·獻(xiàn)飯》:“自家 成都道 使臣,奉節(jié)度使之命,解送春綵十萬疋到京。”春天的陽光。 唐 皮日休 《奉和魯望寄南陽廣文次韻》:“春彩融融釋凍塘,日精閒嚥坐巖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