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營造用料的剩余部分。幣,通“敝”。
⒈ 營造用料的剩余部分。幣,通“敝”。參見“回殘”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九曰幣餘之賦。”孫詒讓 正義:“幣當讀為敝……凡物之殘者皆謂之敝餘。今時營造用物有餘,價賣以還官,謂之回殘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