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紀年十二年為一紀,半紀就是六年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宋小官團圓破氈笠》:“因檀越心田慈善,上帝命延壽半紀。”
⒈ 按照干支以十二年為一紀,半紀即六年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二二·宋小官團圓破氈笠》:「檀越命合無子,壽數亦止于此矣。因檀越心田慈善,上帝命延壽半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