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修身。
⒈ 猶修身。參見(jiàn)“修身”。
引《孔子家語(yǔ)·六本》:“回 有君子之道四焉:強(qiáng)於行義,弱於受諫,怵於待祿,慎於治身。”宋 蘇軾 《司馬溫公行狀》:“治身莫先於孝,治國(guó)莫先於公。”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補(bǔ)遺·督撫·羅汝敬》:“爾不能治身以取罪,朕特屈法以伸恩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