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選擇宅第。
引唐 楊巨源 《胡二十拜戶部兼判度支》詩(shī):“為愛山前新卜第,不妨風(fēng)月事琴罇。”宋 張世南 《游宦紀(jì)聞》卷十:“卜第於尹居之側(cè),遇入府,前輿后馬,猶以為遲,乃杖策徒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