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竹制刑具。
引明 徐樹丕 《識(shí)小錄·漢景帝定箠令》:“景帝 既減笞法,又定箠令……今之竹批,蓋其遺制,則所從來久矣。”《古今小說·沉小霞相會(huì)出師表》:“州守相公沒奈何,只苦得批較差人 張千、李萬,一連比了十?dāng)?shù)限,不知打了多少竹批,打得爬走不動(dòng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