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支付官員俸祿的銀兩。
⒉ 指俸祿。
引清 劉獻廷 《廣陽雜記》卷二:“王以下 滿州 官員兩季俸銀一百一十二萬一千九百三十五兩七錢五分八釐。”
引《清文獻通考·國用四》:“順治 元年,初定王公俸銀有差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二七回:“這么一個鎮國公,有多少俸銀一年呢?”
⒈ 舊以銀兩為俸餉支給官員,稱為「俸銀」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八回》:「這是家兄的俸銀一兩,送與長兄先生,權為數日薪水之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