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祭于殯以除兇邪。
⒈ 祭于殯以除兇邪。 《左傳·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楚 人使公親襚。公患之。
引穆叔 曰:‘祓殯而襚,則布幣也。’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。”
杜預 注:“先使巫祓除殯之兇邪?!?br />孔穎達 疏:“君臨臣喪,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。 鄭玄 云為有兇邪之氣在側。桃,鬼所惡。茢,萑苕,可埽不祥?!?br />漢 應劭 《風俗通·祀典·桃?!罚骸啊洞呵镒笫蟼鳌吩唬呼斚骞?朝 楚,會 楚康王 卒, 楚 人使公親襚,公患之。 叔孫穆叔 曰:‘祓殯而襚,則布幣也。’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。 楚 人弗禁,既而悔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