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武力脅迫的辦法向當權者進諫。
英armed remonstrance;
⒈ 用武力規勸君主或尊長,使其必從。
引語本《左傳·莊公十九年》:“初, 鬻拳 強諫 楚子,楚子 弗從;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”
晉 范寧 《春秋穀梁傳序》:“《左氏》以 鬻拳 兵諫為愛君。”
《資治通鑒·后梁太祖開平元年》:“丙戌, 渥(楊渥 )晨視事, 顥(張顥 )、 溫(徐溫 )帥牙兵二百,露刃直入庭中, 渥 曰:‘爾果欲殺我邪?’對曰:‘非敢然也,欲誅王左右亂政者耳!’因數 渥 親信十餘人之罪,曳下,以鐵檛擊殺之。謂之‘兵諫’。”
申伯純 《記“西安事變”》二:“‘哭諫’失敗了, 張學良 當晚回到 西安,同 楊虎城 商量,按照預定的第二個步驟實行‘兵諫’。”
⒈ 以武力進諫君主。
引晉·范寧〈春秋谷梁傳序〉:「左氏以鬻拳兵諫為愛君,文公納幣為用禮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