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使用斧鉞。指執(zhí)行軍法。
⒉ 泛指殺戮。
引《左傳·襄公三年》:“君師不武,執(zhí)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臣懼其死,以及 揚干,無所逃罪。不能致訓,至于用鉞。”杜預 注:“用鉞斬 揚干 之僕。”
引唐 杜甫 《草堂》詩:“到今用鉞地,風雨聞號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