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記錄工役姓名人數的簿冊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鄉師》:“既役,受州里之役要,以攷司空之辟,以逆其役事?!?br />賈公彥 疏:“役要,則役人簿要?!?br />孫詒讓 正義:“《大司馬》云:‘大役屬其植,受其要?!⒃疲骸?,簿書也?!创怂^役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