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利息。
引唐 白居易 《息游惰策》:“當(dāng)豐歲則賤糴,半價(jià)不足以充緡錢;遇兇年則息利倍稱,不足以償逋債。”《新唐書·食貨志五》:“議者以兩省、尚書省、御史臺總樞機(jī),正百寮,而倍稱息利,非馭官之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