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。取得出身的童生,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。約考五場,試八股文、試帖詩、經論、律賦等。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。
⒈ 清 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。取得出身的童生,由本縣廩生保結后才能報名赴考。約考五場,試八股文、試帖詩、經論、律賦等。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后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