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宣布赦書。
引唐 王建 《宮詞》之十一:“樓前立仗看宣赦,萬歲聲長再拜齊。”《元典章·禮部一·迎送》:“外路官員如遇圣節、元日詔赦、并各官受宣赦禮數,開申前去,外有合行禮數,逐旋講究,申覆乞照驗事備,呈中書省照驗施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