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期償還。
引清 馬建忠 《適可齋記言·借債以開鐵道說》:“至籌償負之法,或附入本息以攤還,或鬮取債券以清結。”蕭乾 《衣阿華的啟示》:“﹝他﹞只說了一聲‘有貸學金,畢業以后分期攤還’,就在網球場犄角拐彎了?!?/span>
例如:「這項貸款,可以分期攤還?!?/span>
反征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