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刪除淘汰。
例對原文略加刪汰。
英delete;
引清 江藩 《國朝經師經義目錄·詩》:“顧震滄 之《毛詩類釋》,多鑿空之言,非專門之學,亦在刪汰之例。”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乙部第三章:“語言文字出于人為耳,無體不可,但取易簡,便於交通者足矣……故以刪汰其繁而劣者,同定於一為要義。”魯迅 《古籍序跋集·<云谷雜記>序》:“其與《大典》本重出者,亦不刪汰,以略見原書次第云。”
例如:「這篇研究報告經指導教授大幅刪汰后,變得簡要許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