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牲醴。
引唐 馮贄 《云仙雜記·爪甲間皆出云煙》:“太宗 以下,乃攜杏酒青羊,以備牲醪,告於山中。”宋 洪邁 《夷堅丙志·桐川酒》:“方議以事聞于郡,吏卒相謂:‘庫舊有神祠,前官輒去之,得非其為孽乎?’密市牲醪,羅拜禱請,許以再立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