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作者發表作品時用的別名。
英pseudonym; pen name;
⒈ 作者發表作品時所署的別名。
引魯迅 《花邊文學·序言》:“我本也可以就此擱筆,但為了賭氣,卻還是改些作法,換些筆名,托人抄寫了去投稿。”
巴金 《沉默集·序》:“但是我也用過別的筆名發表了幾篇文章。”
冰心 《晚晴集·從“五四”到“四五”》:“但我終究是大學里的小學生,思想和文字方面都不成熟,我不敢用自己的名字,就用了‘冰心’這個筆名。”
⒉ 指查檢漢字時四角號碼檢字法所規定的筆形的名稱。
例如:“亠”的筆名是“頭”;“□”的筆名是“方”。
⒈ 作者發表文章時所用的化名。如清朝劉鶚的筆名為洪都百煉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