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當面數說其過。
引《禮記·儒行》:“其過失可微辨,而不可面數也。”《戰國策·趙策一》:“於是 趙襄子 面數 豫讓。”唐 司空圖 《唐故太子太師致仕盧公神道碑》:“公舉其壞政之甚者,面數以挫其鋒氣。”
⒈ 當面數落別人的過錯。
引《戰國策·趙策一》:「使人問之,果豫讓,于是趙襄子面數豫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