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廉謹慎。
引《北齊書·馮翊王潤傳》:“及長,廉慎方雅,習于吏職,至摘發(fā)隱偽,姦吏無所慝其情。”唐 張鷟 《朝野僉載》卷三:“滕王 嬰 蔣王 暉 皆不能廉慎。”《明史·忠義傳三·文昌時》:“又 文昌時,全州 舉人。知 臨淄 縣,以廉慎得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