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麞鹿腕骨。用為博具。亦指此種博戲。
引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話》卷十三:“羅丹,鹿蹄腕骨也。舊俗以蹄腕骨隨手攤擲為戲,視其偃仰橫側為勝負。小者以麞,大者以鹿。瑩澤如玉。兒童婦女圍坐,擲以相樂。”清 和邦額 《夜譚隨錄·鐵公雞》:“中間又設賭局,如一切呼盧、押寶、摴蒲及瑣瑣、羅丹、拍格諸戲,取其頭,迄今又十餘年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