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計司辟差。謂由三司直接任命。
引宋 鄭剛中 《又與樓樞密書》:“宋修撰 之諭,恐應命不及。此間并無辟差,窠闕屬官,舊係本司專用,近稍稍從朝廷除授矣。此外惟 關 外四倅,計辟皆已有人,其為代者,近亦朝廷差人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