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歷家七元之一。古代歷家以干支紀(jì)年,每六十年一個(gè)甲子為一元;以四百二十年為一周,每周分天、地、人、江、河、海、鬼七元。“江元”是一周中的第四元。
⒈ 歷家七元之一。古代歷家以干支紀(jì)年,每六十年一個(gè)甲子為一元;以四百二十年為一周,每周分天、地、人、江、河、海、鬼七元。“江元”是一周中的第四元。參閱 宋 方勺 《泊宅編》卷下。
引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三鈔·七元》:“本朝 康熙 二十三年甲子人元, 乾隆 九年甲子江元, 嘉慶 九年甲子河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