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適當(dāng)。
引宋 羅大經(jīng) 《鶴林玉露》卷三:“又 陸 氏之法,以未就茶鑊,故以第二沸為合量而下,未若以今湯就茶甌瀹之,則當(dāng)用背二涉三之際為合量?!?br />沙汀 《淘金記》十三:“我只希望我們大家都合量一點(diǎn),我是不會(huì)做挖苦事情的,你也不要太過(guò)份了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