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府的賦稅。
引《漢書(shū)·王嘉傳》:“今 賢 散公賦以施私惠,一家至受千金。”晉 袁宏 《后漢紀(jì)·靈帝紀(jì)上》:“其孤寡貧窮,令宗人相贍之……以穀代公賦多少有次。行之期月,里無(wú)盜竊者。”